便民服务

    投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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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医疗服务投诉接待处理途径和程序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您好!
        为了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共同创造一个安静、舒适、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有利您早期康复,当您在就医过程中碰到问题和发生医疗不良事件时,您可根据卫生部《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信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下列途径反映问题:
        1.向问题发生的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反映情况,由所在科室进行解释、调解。
        2.通过来电、来信、来访、邮件等方式向医患关系办公室反映并院内协商解决。
        3.通过平湖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
        4.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共建和谐社会,投诉人应当依法文明表达意见和要求,向医院投诉管理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诉相关资料,配合医院投诉管理部门的调查和询问,不得扰乱医疗正常秩序。
        投诉资料要求:患者姓名、年龄、性别、住址、工作单位、病历卡、住院病区(科室)、疾病诊断、经管医师、意见内容。
        医院投诉接待部门及联系电话:
        1.医疗质量及医疗服务投诉:
        工作日接待:医患沟通办公室。
        地址:医院门诊楼五楼,电话:0573-85827643。
        非工作日及夜间接待:行政总值班电话:18358375120。
        2.医疗收费查询及投诉:
        财务科地址:医院门诊楼五楼,电话:85827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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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0573-85827411(白天)

    0573-85827697(传达室)

    监督投诉电话:

    0573-85827643

    关注平湖第一人民医院,就是关注您自己,我们将用,一如既往的热情,视您的健康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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