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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系列宣传之六:职业病危害因素从哪来?

    发布日期:2024-04-24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来源可分为生产工艺过程中、劳动过程中、生产环境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一、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

    有毒物质,金属及类金属、刺激性气体、窒息性气体、有机溶剂、农药,如铅、汞、苯、氯、一氧化碳、有机磷农药等;

    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石棉尘、煤尘、有机粉尘等。

    2、物理因素

    噪声、振动;

    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光、红外光、射频辐射、激光等;

    电离辐射,如X射线、γ射线等;

    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

    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

    3、生物因素

     如附着于皮毛上的炭疽杆菌、甘蔗渣上的真菌、医务工作者可能接触到的生物传染性病源体等,如艾滋病病毒、布鲁氏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

    (2)职业性精神(心理)紧张;

    (3)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如安排的作业与劳动者生理状况不相适应等;

    (4)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紧张等;

    (5)长时间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1)自然环境中的因素,如炎热季节的太阳辐射、低温等;

    (2)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如有毒工段与无毒工段安排在一个车间,通风不良,温、湿度过高过低;

    (3)不合理生产过程所致的环境污染,有害物质的相互影响、管道布置的不合理。


    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往往同时存在多种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联合作用,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准确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存在形式、存在浓度(强度)、危害程度等,可为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劳动者健康监护、以及研究应采取的职业卫生防护控制措施等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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