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我院“阳光谈判室”正式启用。该谈判室设于门诊五楼A区,即日起凡涉及招标采购、新卫生材料、新药引进、重要谈判等重点廉政风险活动,均统一在“阳光谈判室”进行,全程监控录像录音,资料由医院监察室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90天,确保全程公开、透明。
近年来,我院始终以各种形式大力推进清廉建设,推动医德医风持续向好向善。“阳光谈判室”的启用,是“清廉医院”建设的又一举措,强化了权力约束机制,加强了有效监督。
党委书记斯一夫表示,“清廉医院”是维护院内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医院平稳发展的根基。我院将不断加强监督考核和宣传引导,扎实开展“清廉医院”创建工作,将“医院监督网”织密织紧,全院干部群众提高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同时,还将通过厚植医院清廉文化,加强党务公开和院务公开等,深入推进清廉建设,打造风清气正廉洁从医、医患关系清朗和谐的“清廉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