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平湖市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拟对院前急救制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定点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做好招标评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人:平湖市笫一人民医院
二、招标项目名称:平湖市医疗急救站院前急救制服采购项目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院前急救制服 |
| 套 |
|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的招标范围和要求 |
三、投标方的资格及其审核
投标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为投标货物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经销商(加盖公章)。
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的企业资质、经营实力、固定资产、质量信誉、售后服务能力和协作精神等进行审核。投标方有义务向招标方提供真实、有效资料,对审核合格的单位招标方将通知其投标。
四、投标要求
1、本次招标采购是由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统一全省院前急救制服的通知》(浙卫办医〔2012〕27号)文件精神统一规范进行的采购。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确定中标供应商在中标价格有效期限内完成服装主料、配件、制作和相关服务。
2、投标方报名时应携带企业简介、服务承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供招标方审查。投标方报名时可随带产品样品(每个品种各一件,不分规格)。
3、投标方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文件一份。具体包括企业资质、信誉、服务和产品质量承诺、报价单等。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和法人代表章。
4、报价。投标方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必须报出总价和每套(件)服装及裤子的制作单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报价含物品价值、制作、急救站指定图文标识及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5、投标方须严格按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名,审核合格后进行投标。逾期或不符合本文件规定要求的,恕不接收。
6、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次采购以投标报价单数量为准,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调高供货价格、降低供货质量。原则上一年内增加采购数量,投标方供货价格、质量应与投标时的价格、质量保持一致。
六、报名、投标、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2日至28日8:30——16:30。
2、报名地点:平湖市医疗急救站120指挥中心。
3、投标时间:2014年4月29日上午9点正。
4、投标地点:平湖市笫一人民医院门诊5楼东会议室。
5、联系人: 倪振飞,联系电话:0573-85827400,13567333056 。
七、供货要求及付款方式
1、中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将所需的物品送至指定地点,送货单随货同行。如不按要求送货,招标方有权另选其他单位供货。
2、货到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付款。
八、评标办法
招标方将组成评标小组,对各店商的资质、信誉、质量和价格等进行综合评审,各投标单位是否中标,以招标方通知为准。为维护投标方声誉及商业机密,对未中标单位恕不作任何解释,所有投标文件及资料恕不退还。
九、招标过程中如临时发生情况变化,招标方将另行通知。
附招投标文件
平湖市笫一人民医院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