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嘉兴市卫生局组织督查组来我院督查合作医疗工作。
此次督查的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有效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安全规范运行。我院作为城乡合作医疗定点机构,严格执行《嘉兴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嘉兴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和《嘉兴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开展基础管理、医疗与服务行为与费用控制管理、目录执行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合作医疗基金运行良好,服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
当天,督查组人员在对我院合作医疗“二个目录”使用及匹配情况,用药、检查、治疗项目与实际结报费用的一致情况,控费措施及信息化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对前段合作医疗工作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