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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诊须知

    发布日期:2021-09-18

    门诊就医须知

       

    1、就诊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2、挂号时间:

    上午7:45~11:15;下午13:15~16:15。

    3、挂号:初诊病人请到预检分诊处填写病历封面,再到挂号处挂号;复诊病人凭病历卡可直接挂号;持有合作医疗卡、医保卡、老年证者挂号时请出示有关证件。

    4、候诊:挂号后请您到相关专科按挂号顺序候诊。

    5、化验检查:需做有关化验检查者,请您先自助交费或至二楼人工收费窗口交费,再到相关检查科室进行检查。

    6、取药:就诊结束后请您凭病历卡、就诊卡或市民卡去收费窗口交费,然后到药房窗口等侯取药。

    7、住院:住院患者凭门诊病历及出入院单到住院大楼出入院处办理住院登记手续,交费后到相应病区住院。

    8、门诊大厅设有门诊综合服务中心,若有疑问可随时进行咨询,行动不便者可提供轮椅方便您就诊或检查。

    9、在就诊过程中,请您保管好钱物,不要轻信“医托”的花言巧语,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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