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您好!
为了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共同创造一个安静、舒适、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有利您早期康复,当您在就医过程中碰到问题和发生医疗不良事件时,您可根据卫生部《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信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下列途径反映问题:
1.向问题发生的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反映情况,由所在科室进行解释、调解。
2.通过来电、来信、来访、邮件等方式向医患关系办公室反映并院内协商解决。
3.通过平湖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
4.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共建和谐社会,投诉人应当依法文明表达意见和要求,向医院投诉管理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诉相关资料,配合医院投诉管理部门的调查和询问,不得扰乱医疗正常秩序。
投诉资料要求:患者姓名、年龄、性别、住址、工作单位、病历卡、住院病区(科室)、疾病诊断、经管医师、意见内容。
医院投诉接待部门及联系电话:
1.医疗质量及医疗服务投诉:
工作日接待:医患沟通办公室。
地址:医院门诊楼五楼,电话:0573-85023423。
非工作日及夜间接待:行政总值班电话:18358375120(581120)。
2.医疗收费查询及投诉:
财务科地址:医院门诊楼五楼,电话:8503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