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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值班制度

    发布日期:2012-09-13

        1.医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及有关职能、行政科室人员组成,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疗、行政、后勤等管理工作,及时传达和处理上级的紧急指示和通知,承办有关未尽事宜。
        2.对工作中出现的重要事情或超出职权范围问题,应及时请示有关院领导。
        3.遇有突发事件、重要抢救任务,应立即报告院领导,并赴现场组织协调。
        4.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深入科室,了解有关医疗、行政、后勤等方面基本情况,妥善处理急需解决的问题。
        5.值班手机须24小时开通,手机电池及时更换,及时充电,以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行政值班联系电话:18358315120(581120)。
        6.认真填写值班工作记录,要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听取交班人员汇报,承办未尽事宜。
        7.应公事或私事需要外出两周以上的值班人员应及时通知医院办公室,做好统一安排;两周以内者应做好替代值班手续,并及时通知医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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